相许相守

红娘撮合服务合同(红娘服务年卡)

合同首部与签署方式

甲方(服务提供方):相许相守平台运营主体(收款主体与您微信支付账单中的商户一致,以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为准)。专属红娘为甲方指派的具体履约人,甲方可安排一名协同红娘在专属红娘指导下协助提供服务;专属红娘及协同红娘均以甲方名义提供服务,服务责任由甲方承担

乙方(服务接受方):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的注册会员(以微信支付实名信息及平台资料登记信息为准)

签署方式:乙方在支付页面勾选同意本合同并完成支付,即视为双方以数据电文形式签署本合同。勾选时间、支付流水与乙方实名信息共同构成签署凭证,平台留存备查。

文本效力:本合同全文以乙方支付当时平台线上公示版本为准,平台留存备查。

定义

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,本合同下列用语含义为:

1. 专属红娘:指经平台指派、为乙方提供全年跟单服务的平台认证红娘;红娘变更(离职等)的,由平台指派承接红娘无缝接替,服务不断档;

2. 精选推荐:指专属红娘基于乙方服务画像,经人工筛选与双方条件核对、并对资料真实性背书后向乙方推荐候选对象的行为;乙方自行浏览发起的联系不计入精选推荐数量;

3. 交付:精选推荐经乙方确认接收的,记为交付 1 位;乙方 48 小时未响应的不计为交付,婉拒不扣次(可要求替换补充);

4. 撮合协调:指专属红娘为乙方与推荐对象双向牵线、促成双方同意交换联系方式的服务行为;

5. 脱单:指乙方在平台声明其已确立恋爱关系的状态,以乙方本人声明为准,平台不作任何形式的事实认证;

6. 服务档案:指平台记录乙方服务过程(建档、推荐、牵线、回访、复盘)的时间线,乙方可随时查看。

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价格

1. 服务名称:红娘服务年卡(红娘撮合服务费)。

2. 服务价格:人民币 1688 元 / 年。有效期 1 年,自支付成功之日起算,不自动续费,到期后服务自动终止,平台不以任何方式自动扣款。乙方已是体验卡会员的,仅需补差价 1100 元升级(588 元全额抵扣),年卡服务期 12 个月自升级日起重新起算;升级后已交付权益不重复计算,老带新按年卡规则重新计数。

3. 专属红娘全年跟单服务,包含:

(1)专属红娘跟单:认领制专属红娘全年负责推荐、牵线、进度回访;红娘变更(离职等)由承接红娘无缝接替,服务不断档;

(2)精选推荐 8 位 / 年(每季度不少于 2 位):每位推荐经人工筛选、双方条件核对,并附推荐理由与红娘对资料真实性的背书;乙方确认愿意见面或交换联系方式记为交付 1 位;

(3)撮合协调 8 次 / 年:对全部推荐对象双向牵线、促成双方同意交换联系方式;婉拒不扣、48 小时回收不扣,年卡撮合以 8 次 / 年为限;

(4)情感咨询 1 次(30 分钟线上)+ 形象指导 1 次(照片选择与自我介绍优化);

(5)老带新:邀请的好友登记并开通会员(首次付费)后,双方各 +1 位精选推荐,累计上限 2 位(好友仅登记未付费的不发放);

(6)脱单答谢礼:按本合同第五条执行。

(7)加速服务:乙方可申请加速服务,将年度推荐额度压缩至 2~4 个月交付完毕;年度额度交付完毕即视为本合同项下服务履行完毕。

(8)协同服务:甲方可安排一名协同红娘在专属红娘指导下协助提供服务;专属红娘对服务质量承担责任,乙方对服务有异议的仍可向甲方提出。

第二条 服务承诺(履约认定与未达标退费)

1. 交付认定:乙方确认愿意见面或交换联系方式 = 交付 1 位,一经确认即为终局认定(管理员核销的异常交付除外);48 小时未响应不计为交付(不强迫接受),婉拒不扣次;

2. 服务期届满时,甲方累计交付不足 8 位的,按未完成比例退还红娘撮合服务费部分(以 1180 元为基数),平台服务费部分不退;

3. 推荐数量、交付记录、服务进度以平台「我的服务档案」时间线记录为准,双方均认可该记录的证明力;

4. 乙方不可单方面修改自己的择偶要求。

第三条 会员义务

1. 乙方声明:本人系未婚、离异或丧偶之单身人士,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,缔结婚姻意愿真实;

2. 乙方应如实提供本人资料并及时更新;资料发生重大变化(婚姻状况、联系方式等)的,应在 7 日内主动更新;

3. 乙方应配合推荐与牵线流程(及时反馈、按约沟通);无正当理由连续拒绝已承诺服务、或长期失联超 30 日的,视为乙方暂停接受服务,推荐进度与承诺期限相应顺延;顺延期最长不超过半年,顺延起算时点由平台管理员确认并在系统记录;

4. 乙方应文明交往,不得对红娘、其他会员实施骚扰、辱骂、欺诈等行为;违反的,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;

5. 牵线结果反馈应如实:经核实(含对方确认互换联系方式等证据)存在对已完成牵线虚假反馈「实际未成功」的,平台有权将该次牵线计为已生效,情节严重的暂停乙方的联系功能与反馈权利。

第四条 脱单声明与答谢礼

1. 脱单声明:乙方声明脱单的,通过「我的资料」页面发起,终身仅可声明一次,声明即时生效、不可撤销;

2. 声明脱单即全部服务即时终止:剩余推荐额度即时作废,不退现金、不折现(本合同第五条退费规则仅适用于未声明脱单的场景);

3. 脱单答谢礼:声明脱单后 3 天内,乙方可指定 2 位单身好友,各赠 1 次撮合体验(好友免费登记资料、审核通过后获得,自登记起 30 天内有效)。答谢礼名额固定 2 位,与乙方剩余推荐额度无关,属平台赠礼而非剩余额度的等价兑换,不折现、不转让、不可拆分;

4. 脱单展示:声明脱单后,乙方资料不下架,平台为其资料加挂「已脱单」标志;乙方要求下架资料的,可随时按平台规则自行下架。

第五条 退费规则

1. 自支付成功之日起 7 日内的,可申请全额退费;

2. 服务期内中途退出的:按 1180 元 × (8 − 已交付位数) / 8 退还红娘撮合服务费部分,平台服务费部分不退;

3. 已声明脱单的,按第四条执行,不适用本条退费;

4. 甲方(平台或红娘)严重违约的:全额退费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;

5. 乙方对专属红娘不满意:免费更换红娘(服务补救优先于退费),更换后服务期不顺延、已提供服务记录留存;

6. 退费申请通过平台客服提出,经核实后原路退回乙方支付账户,办理周期不超过 7 个工作日;红娘已结算佣金由平台按同比例追回,属平台内部结算事务,不影响乙方退费。

第六条 收费主体与凭证

1. 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由平台统一收取(微信支付商户号收款并开具凭证),乙方需要收费凭证的,可通过平台客服申请;

2. 红娘个人不以任何名义向乙方收费。任何红娘以个人名义收费、要求线下转账或引导绕开平台交易的,均属红娘个人严重违约行为,与平台无关,乙方应拒绝并向平台举报,查实后平台按《红娘合作协议》追责并保障乙方权益。

第七条 个人信息保护

1. 平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处理乙方个人信息;建档与推荐信息仅用于撮合推荐,仅乙方专属红娘及平台必要岗位可见,不出售、不非法提供给任何第三方;

2. 乙方联系方式仅在双方同意交换时向对方提供,平台全程留痕;

3. 乙方可随时下架展示、撤回授权;撤回后平台停止相应处理,但不影响撤回前正在履行的牵线需求;

4. 服务终止或乙方依法要求删除的,平台在法定留存义务(如交易凭证、同意证据)之外删除乙方个人信息;

5. 红娘变更时,服务档案留存、服务无缝转接,乙方无须重复建档;

6. 平台处理个人信息的详细规则以平台《用户隐私政策》为准,该政策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。

第八条 违约责任与免责

1. 乙方提供虚假资料、冒用他人身份的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且不退费;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,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

2. 平台对会员资料已尽合理审核义务(含实名认证、可选材料核验),但对会员陈述内容的绝对真实性不作担保;乙方与他方交往时应自行审慎判断,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;

3. 平台不对撮合结果、恋爱或婚姻缔结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,乙方与对方在平台外交往、线下约见中产生的纠纷与损失,由行为人自行承担,平台依法提供必要协助(含留痕记录、举报受理);

4. 因不可抗力导致服务中断的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服务期限相应顺延。

第九条 通知与送达

平台以站内「消息」、乙方登记手机号短信等方式向乙方发出的通知,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。乙方在本平台登记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,应及时更新,否则由此造成通知未能实际知悉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第十条 合同变更与版本

1. 平台公示的服务说明、价格页与本合同口径一致;如有不一致,以本合同为准;

2. 本合同版本升级的,新版本经平台公示后对新签署订单生效;乙方已签署订单仍按签署当时的版本履行,不作追溯变更;

3. 本合同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,由平台留存备查。

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

1.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服务履行符合《婚姻介绍服务》国家标准(GB/T 23861)相关要求;

2.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,双方应先行协商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平台运营主体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二条 生效

本合同自乙方完成支付时生效;升级补差订单生效后,原体验卡服务按第一条第 2 款并入本合同项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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